台北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

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優待

服務內容說明

一.敬老悠遊卡(一)及愛心悠遊卡(一)每月免費優待60乘次,超過部分一律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。
二.敬老悠遊卡(二)及愛心悠遊卡(二)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。
三.愛心陪伴卡緊接於原愛心卡後使用一律自行加值後半價優待。單獨使用以全票計。

服務對象

一、敬老悠遊卡(一):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之年滿65歲老人。
二、敬老悠遊卡(二):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未滿1年之年滿65歲老人;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之年滿55歲原住民。
三、愛心悠遊卡(一):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滿1年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。
四、愛心悠遊卡(二):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未滿1年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身心障礙者。
五、愛心陪伴卡:領有愛心悠遊卡(一)、(二)持卡人之必要陪伴者。

申請人應備下列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票卡:
一、敬老卡:國民身分證正本、2吋彩色照片一式2張。55歲以上原住民另備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。委任代理人申請票卡者,除前項所定之文件外,應提出委任書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。(65歲長者及55歲原住民可於年滿當月提出申請)
二、愛心卡:國民身分證、身心障礙手冊正本、2吋彩色照片一式2張。委任代理人申請票卡者,除前項所定之文件外,應提出委任書及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。
三、愛心陪伴卡:身心障礙者申請愛心卡時,於同一張申請書上勾選。(每位身心障礙者只限申請一張愛心陪伴卡)